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已基本完成
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12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达到了行动目标。
通报指出,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大隐患整改,各地累计排查出的290余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成。
通报要求,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各地依法依规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截至2018年底,全国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共1572家,比2016年底减少257家。
通报强调,强化监督执法。港政部门累计实施240次行政处罚,及时纠正了一批违法违章行为。上海市交通委积极推动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谎报瞒报烟花爆竹案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了震慑。
同时,《通报》显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风险防范措施不全面。海南洋浦、福建泉州等地个别企业甚至存在非法装卸作业危险货物、恶意瞒报事故信息等恶劣情况。
(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一线员工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部分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违章作业的行为未杜绝。
(三)存在安全监管履职层层衰减的现象。在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少数地方的港口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
(四)部分地区对港区危险货物集中风险重视不够、估计不足。个别地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评估工作,有的地方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集中风险防控不力。